中视财经网 | 手机站 | 新闻 | 深度 | 调查 | 公司 | 股市 | 评论 | 人物 | 投资 | 财富 | 消费 | 理财 | 质量 | 观察 | 警示 | 商业 | 环保 | 文化 | 媒体 | 关注

中视财经 > 财经观察 > 金融股市 >

证监会修改发行承销办法:优化发行机制,服务科技创新

2025-01-04 13:34 来源:中视财经网T|T

  2025年1月3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修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部分条款的征求意见稿。此次修订旨在落实深化科创板改革的八条措施,进一步优化证券发行与承销机制,推动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

  此次修订的核心内容包括完善新股询价定价机制,明确市场化询价方式为主、直接定价为辅的定价机制。这意味着在新股发行过程中,询价机制将更加灵活,发行人和承销商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自主选择定价方式。此外,修订还强调了信息披露的重要性,要求发行人和承销商在招股意向书和发行公告中详细披露定价方式和相关条件,确保信息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在配售制度方面,《办法》进一步优化了网下优先配售安排,提高了公募基金、社保基金等机构投资者的配售比例,同时明确了同类网下投资者获得配售的比例应当相同。这一调整有助于平衡不同投资者之间的利益,防止市场操纵行为的发生。

  针对未盈利企业,证监会特别提出在科创板试点中对未盈利企业公开发行股票的锁定期限进行延长,并提高网下投资机构的配售比例。这一措施旨在支持科技创新企业的发展,为其提供更多的融资机会。

  在监管方面,《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职责分工,强化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例如,发行人和承销商不得以任何方式操纵发行定价,包括泄露询价和定价信息、劝诱网下投资者抬高报价等。这些规定有助于维护新股发行市场的秩序,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此次修订还特别关注了再融资发行承销的规定,明确了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条件和申购方式,并优化了战略配售机制。这将有助于上市公司更好地利用资本市场进行再融资,支持其持续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修订后的《办法》适用于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或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与承销,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证券发行与承销则需遵守其他相关规定。这一安排体现了沪深市场与北交所之间的差异化管理,有助于各板块根据自身特点制定适合的发行承销规则。

  证监会表示,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进一步完善规则,并计划在不久的将来正式发布实施。这一系列举措不仅体现了证监会对市场动态的敏锐洞察力,也展示了其在推动资本市场改革中的坚定决心。

  此次《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修订,标志着中国资本市场在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通过优化发行承销机制、加强信息披露和监管力度,证监会为市场各方提供了更加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同时也为未来的资本市场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曹平
关于我们 | 保护隐私权 | 网站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不良信息举报:tousu#ccepi.cn(请将#换成@)
京ICP备05004402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