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大力实施降费提质。包括坚决配合价格、市场监管等部门清理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有序推进“转改直”,对特困行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用电阶段性优惠,实施“欠费不停供”、允许6个月内补缴,对中小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优化服务节约中小企业“脚底”成本,为中小企业减免用云、用平台费用等。同时,强化煤电油气运等保供稳价,促进物流保通保畅,努力为中小企业提供精准高效便捷服务和充足可靠优质供给。
四是有力支持资金融通。中央汽车企业所属金融子企业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对2022年6月30日前发放的商用货车消费贷款给予6个月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支持。支持配合上下游中小企业开展供应链融资,推动自身优质资信与产业链供应链中小企业共享,及时对本企业的应付账款、票据进行确权,严禁高息套利。同时,持续推进保函(保险)替代现金保证金,不得违规超比例收取保证金,不得限定提供保证方式,及时退还到期保证金,努力帮助上下游中小企业拓展融资渠道、获取低成本资金、减少资金占用。
四、关于带动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主要措施
面对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中央企业作为产业链“链长”,肩负着带领上下游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责任。为此,《通知》要求中央企业自觉将带动中小企业协同发展工作纳入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中统筹考虑、系统谋划、一体推进。
一是着眼带动中小企业恢复生产,稳定中小企业预期,明确要求中央企业推动各项稳增长措施落实落地、不断加力,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尽快落地一批“十四五”规划明确的重大项目,尽早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提前为上下游释放订单需求。提升供应链管理水平,深化供需精准匹配,积极采购中小企业优质产品和服务,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中小企业参与。
二是要求中央企业发挥引领支撑和龙头带动作用,完善协同创新体系,加快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通过中央企业产业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吸引各类资本共同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支持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支持在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培育一大批领军企业和专精特新“隐形冠军”企业。
三是全力稳链补链固链,要求中央企业积极通过投资合作、项目合作、产业共建、搭建联盟等方式与中小企业开展合作,努力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多应用场景和市场机会,辐射带动上下游数百万家中小企业协同发展。
五、关于中央企业落实《通知》的有关要求和配套政策
《通知》要求中央企业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大力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实化操作流程,完善内部考核奖惩,畅通诉求受理渠道,确保各项支持政策落实落地,让广大中小企业“看得见、摸得着、有感受、得实惠”,关键时刻彰显央企担当。《通知》明确,中央企业因落实减免房租等帮扶中小企业纾困解难有关政策,对当期经营业绩造成影响的,国资委将在经营业绩考核中实事求是考虑。同时,对及时支付中小企业账款、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等政策执行不到位、走过场、或经核实有关投诉反映问题属实的,国资委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中小企业对中央企业落实本通知过程中如有意见建议或诉求,可通过国资委网站政务咨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