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湖南鸣鸣很忙商业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鸣鸣很忙”)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75万元。此次处罚源于鸣鸣很忙在收购宜春赵一鸣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时,未依法事先申报经营者集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反垄断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不得实施集中。然而,鸣鸣很忙在此次交易中未能履行这一义务,导致其被市场监管总局处以175万元罚款。
尽管此次交易未被评估为具有排除或限制竞争的效果,但市场监管总局依然决定对鸣鸣很忙进行处罚。这主要是因为该公司及其关联方此前未因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受到过行政处罚,并且能够积极配合调查,建立反垄断合规制度。
鸣鸣很忙在回应中表示,将坚决服从处罚,诚恳接受,并承诺加强内控机制,完善合规治理体系,为行业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此外,该公司还强调,将积极配合市场监管总局的调查工作,并进一步完善自身的合规管理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处罚是新修订《反垄断法》施行后第四例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的处罚决定。这表明监管部门在加强反垄断执法力度,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方面的决心。
此次事件也提醒了其他企业,在进行重大并购或重组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事先申报经营者集中,避免因违法行为而受到处罚。同时,这也为其他企业提供了反垄断合规的重要参考,即在并购过程中应提前做好合规审查,确保交易合法合规。
此次处罚不仅对鸣鸣很忙公司产生了直接影响,也对整个行业产生了警示作用。未来,随着反垄断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和监管力度的加大,企业应更加重视合规经营,避免因违法行为而遭受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