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因蹦床项目引发的法律纠纷引发社会广泛关注。35岁的陈先生在蹦床乐园尝试高难度空翻动作时,不慎从高台坠入海绵池,导致胸椎骨折,被鉴定为九级伤残。事后,陈先生将蹦床乐园经营者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55万余元。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蹦床乐园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需承担60%的责任;而陈先生因未经验尝试高风险动作,需承担40%的责任。
据陈先生回忆,事发当天他在公司团建活动中参与蹦床项目。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他完成了基本的安全提示后便开始尝试空翻动作。然而,由于动作失误,他从近两米高的高台直接落入海绵池中。监控视频显示,陈先生在落入海绵池后挣扎了十几秒才爬出水面,整个过程显得十分痛苦和吃力。
蹦床乐园方面辩称,他们已履行了告知义务,陈先生在入场时签署了安全须知,并且蹦床项目旁也明确标注了禁止空翻等高难度动作的提示。然而,法院认为,作为经营者,蹦床乐园未能充分保障游客的安全,尤其是在未设置专业教练指导的情况下,仍允许游客尝试高难度动作。
陈先生的伤情经诊断为胸椎T11-T12骨折,并进行了手术治疗。住院期间,他接受了长达三个月的康复治疗。法院判决蹦床乐园赔偿陈先生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25万元;保险公司则需赔偿6万元。
此案件不仅引发了公众对蹦床乐园安全问题的关注,也再次提醒人们,在参与极限运动或网红项目时需保持警惕。近年来,类似蹦床、高空滑索等娱乐项目频发安全事故,部分经营者因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被法院判责。
专家指出,蹦床等极限运动项目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普通人未经专业训练不应轻易尝试。经营者应加强对游客的安全教育,并配备专业教练指导。同时,游客也应增强安全意识,避免盲目追求刺激而忽视自身健康。
陈先生的案例也引发了对法律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讨论。法院判决显示,大型游乐场所需承担更高的安全保障责任,而普通消费者也应提高自身法律意识,理性维权。
这起蹦床事故不仅是一次悲剧,更是对社会的一次警示。希望所有经营者和消费者都能从中吸取教训,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娱乐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