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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郯城仨公职人员违法违纪依然理直气壮

2025-02-10 10:56 来源:金元宝财富网T|T

  ——坊间传闻有“靠山背景”

  我国公务员法有明确规定公务员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一旦公务员违规放贷的行为被发现并证实,将会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然而,在山东郯城却有三名公职人员仗着手中掌握着一定的权利,有靠山有背景,利欲熏心、为所欲为,肆意践踏法律红线。不但公开参与经营,违法向企业放贷,并伙同他人合谋进行虚假诉讼,骗取他人资产从中牟利,还编造虚假项目诈骗政府巨额奖金。

  

  据实名举报人山东鑫盟纸品有限公司负责人唐学平反映:他的公司——山东鑫盟纸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0月,注册资金500万元,是郯城县政府及原县纪委领导郑连胜的招商引资项目,落户郯城县马头镇郯马路中段路北,占地面积66亩。

  最初,企业由张德刚、唐学平、陈强(郯城县开发区服务公司领导)共同出资创办,之后又有孙越强(唐学平反映: 孙越强是郯城县纪委领导郑连胜十多年的司机,拥有巨额不明资产)、张朝佐(郯城县农村商业银行马头镇支行行长)二人以“干股”的形式加入。同年,孙越强以鑫盟公司为幌子,欺骗政府找北京投资,骗取政府奖励20万元。并以纪委领导郑连胜的名义存入鑫盟公司。每月收取4000元的利息。鑫盟公司3年支出高息14.4万元,后确实无法担负高息借款,在2006年底全部还清孙越强本息并转入孙越强个人账户。

  2008年,由于股东经营观念不统一,经全体股东协商,张德刚、陈强全资退出(实际为孙越强、陈强、张朝佐各15万元股金);公司并拿出现金15万元作为分红(每人5万元)。陈强等人同意全面退出股东会。不再参与管理鑫盟公司事务。唐学平成为独资股东。

  2009年10月,孙越强、陈强、张朝佐三人想要在鑫盟公司的20亩土地上种植花木。因为都是老朋友,唐学平同意以低价将厂区西面20亩绿化地租赁给他们的人使用。

  2014年,鑫盟公司为了企业发展,计划办理30亩的国有工业用地手续,并向孙越强、陈强、张朝佐等借了月息2-4分的高利贷560万元。但办理土地手续延迟了一年半的时间,造成利息高达380万元,引发公司负债危机,多家借款企业将鑫盟公司起诉至法院。而此时,鑫盟公司尚欠孙越强、陈强、张朝佐三人200万元。

  2016年,孙越强、陈强、张朝佐为了尽快回笼唐学平的欠款,与唐学平一起商议利用唐学平原560万元的借据,由另一家与鑫盟公司毫无瓜葛、陈强姐姐陈英的“郯城杰文广告公司”向法院起诉,“做局”法院执行拍卖鑫盟公司土地及资产以物抵债。因为鑫盟公司土地及资产标的远远高于200万元,孙越强、陈强、张朝佐和唐学平合议此地块通过法律程序到手后,唐学平仍占30%的股份,但介于孙越强、陈强、张朝佐三人是公职人员,只是口头协议。四人合谋的虚假诉讼完成后,以郯城杰文广告公司的户头办理了过户手续。孙越强、陈强、张朝佐三人同意唐学平使用东区厂房及办公楼生产经营并尽快招商盘活土地资产。

  2017年,唐学平投入大量财力和精力,对接招商开发工作,引入南方浙江商会投资团队,同意利用30亩土地投资开发卫生用品产业园并于2018年成立了郯城智造城置业开发公司。在对接开发项目期间,孙越强多次到政府办公室阻挠领导不予支持园区建设,想独自霸占现有30亩土地开发。同年,孙越强、陈强、张朝佐等三人在未经唐学平知晓的情况下,私自设计规划开发手续,2020年,将土地租赁给郯城县城投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使用。租金每年100万元,却与唐学平不再有任何关系。

  为此,唐学平多次向孙越强、陈强、张朝佐三人提出,不管转让还是租赁,都需要一起达成协议后,才能实施建设。并且享有其三人原来所答应的占股比例。孙越强看到项目已经建成,将杰文广告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魏强,随之翻脸,否认原来的口头协议,致使唐学平一无所有,血本无归。

  经调查,唐学平反映情况基本属实。而以孙越强为首的陈强、张朝佐三人不但涉嫌公务人员利用职权参与经营,违法放贷,还触犯刑法,涉嫌虚假诉讼。其中,孙越强更是涉嫌编造假项目,以原纪委领导郑连胜做幌子诈骗政府20万元。

  此事件我们将持续关注并做跟踪报道!

  来源链接:http://www.jlhmbt.cn/jujiao/14276.html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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