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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实名举报背后权力与法律的较量

2024-03-13 11:18 来源:搜狐网T|T

  在风光旖旎的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背后,一场关于土地、权力与法律的较量正在悄然展开。公园的经营者—东莞市观音山森林公园开发有限公司,近期向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提交了一份实名举报材料,矛头直指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的三名法官。

  举报材料中,东莞观音山森林公园开发有限公司详细列举了这三名法官在处理一起涉及土地纠纷的行政案件时的种种不当行为,称其“公然官官相护,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枉法裁判”。这一指控,无疑在东莞的司法圈投下了一颗重磅炸弹。

  这起纠纷的核心,是位于观音山森林公园内的两处豪华别墅。据举报材料描述,这两处别墅占地广阔,建筑面积达数千平方米,却均办有农村宅基地证。然而,这些宅基地证背后的真相却远非表面那么简单。

  

  举报人调查发现,这两处别墅的土地原本是樟木头镇石新村(现改为社区)的集体所有,后来被以非法手段转让给了香港居民余兴、罗美兰夫妇和潘宝燕及其四个子女。他们通过隐瞒事实、编造材料的方式,成功办理了宅基地证和规划许可证。

  举报人认为,这些宅基地证的办理过程存在严重的违法行为。首先,余兴、罗美兰和潘宝燕等人并非石新村的村民,而是香港居民,因此他们依法不能取得农村的宅基地。其次,这些土地的转让过程未经林业部门的同意,也未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明显违反了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

  更为严重的是,这些别墅在建设过程中存在少批多占、建筑面积超标的问题。举报人指出,潘宝燕等人被批准的住宅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与实际占用和建设的面积相差悬殊,明显超出了法律的允许范围。

  然而,当举报人向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反映这些问题时,却遭到了冷遇。自然资源局以不属于其权限范围为由,将举报人推向了樟木头镇人民政府。举报人不服,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自然资源局依法履行职责。

  这起看似简单的行政诉讼案件,在东莞市第一法院却遭遇了意想不到的波折。由朱珍珍、王建海、易菲菲三人组成的合议庭,在明知举报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充分、事实清楚的情况下,却作出了驳回起诉的裁定。

  举报人认为,这三名法官在审理案件时故意歪曲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作出了违背公正的裁决。他们不仅未对自然资源局的明显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反而成为其庇护伞,使得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严重侵害。

  这起实名举报事件在东莞引起了轩然大波。人们纷纷议论着这三名法官的行为是否构成了枉法裁判,是否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而对于举报人来说,他们不仅失去了对法律的信任,也深深感受到了无奈与无力。

  在这个看似风光无限的国家森林公园背后,隐藏着的却是权力与法律的较量、公正与私欲的斗争。而这起实名举报事件,或许只是这场较量的冰山一角。(张正义)

  来源链接:https://www.sohu.com/a/763453468_121002404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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