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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文要求严格限制抗癌药滥用,千万不能谋财害命致贫!(4)

2019-08-28 16:02 来源:中视财经网T|T

  2 造成肿瘤过度治疗的主要原因

  过度治疗是多方面原因交互作用的结果。既有患者方面的原因,也有医生、医院方面的原因,特别是医院等收取大量回扣费用。既有卫生管理方面的原因,也有社会方面的原因。

  2.1 患者方面

  由于受到专业知识的限制,人们一旦患上恶性肿瘤都会“谈癌色变”,患者及家属在面对极度恐慌之后往往会失去理性判断能力,不惜重金,不惜举债,不惜路途遥远去求医问药。家属们通常认为化疗、放疗多多益善,只有好药、贵药、进口药才能救患者。因此,在面对各种治疗方案的选择时,人们往往会倾向于“更强”、“更新鲜”的治疗方法,认为只要这样做了,即使治疗不好或者发生了复发转移,生存质量恶劣,生不如死,患者也不会埋怨,家属也会因为用尽全力而心安。

  2.2 医生方面

  首先是医生对肿瘤治疗的观念有误。医学是个知识不断更新的学科,部分临床医生未主动接受新的临床研究观点,继续沿用以前陈旧的治疗思想,过于注重对肿瘤的彻底杀伤或根治,从而导致手术范围的扩大,放化疗周期过长,抗癌药物剂量过大以及长期使用。事实上,肿瘤在部分患者中并未构成危害健康的主要因素或死亡原因,一些临床上的高龄恶性肿瘤患者在没有采取强烈干预措施时,也能带瘤生存较长时间。其次,医疗行业是一种“特殊的服务业”,患者认为医生的治疗没有达到满意的效果时,责怪医务人员的现象时有发生,很多患者在就医开始时就充满了警惕与疑问,医患关系非常紧张。医生为了规避风险就会过度迎合患者要求,尽量满足他们的需要,造成过度治疗。此外,在对医疗手段选择时,部分厂商和医生为了最求自身利益有意而为之,导致抗癌药物滥用现象严重。特别是欧美和日本抗癌药物厂商故意误导医生,采用学术交流、出国培训、基金支持项目研究等拉拢、干扰医生过度使用外资企业的抗癌药物。

  2.3 医疗机构方面

  医改已进行多年,然而实际情况并不如人意,医改变成了药改。

  在公立医院仍然是承担我国医疗保健制度的主体下,其内部人员的工资及医院运行和发展经费主要来自医院的医疗收入,再加上医疗机构行政化、每年增长目标的考核、过度最求医院扩张规模等,使得医院经营的利益目标和以患者为中心的医疗服务的矛盾始终难以解决。在药品招标制度下,用贵药、用高价药、用进口药、大处方、滥用辅助药等依然盛行;其次,目前几乎大部分医院,约60%左右,还是要依靠“以药养医”,抗癌药物还是医院的一大收入,所以医疗保险、公费医疗也为过度治疗提供了经济基础,部分医院由于利益的驱使,迎合了患者的心理,从而诱发过度治疗。

  3 防范过度治疗、滥用抗癌药物的对策

  为使肿瘤治疗环境更加合理化、人性化,让肿瘤患者真正受益,我们必须防范过度治疗,坚决制止抗癌药物的滥用,把过高的医药费降下来。

  3.1 加强宣传教育,普及肿瘤常识

  2006年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Organization,WHO)等国际机构把癌症定义为一种慢性病,使肿瘤正式加入到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的行列。慢性病的治疗特点为:大多数采取较为保守的治疗措施,只有在疾病急性发作的情况下才用比较猛烈的手段来控制其发展,而不是“生命不息,治疗不止”的过度治疗状态。为此,卫生部门及医生应向群众普及“带瘤生存”的观念,理智对待治疗中的问题,消除人们对肿瘤的过分恐惧和对新药、新方法的过分迷信,引导患者树立理性、健康的医疗消费观念。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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