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鲁有迅
近段时间以来,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社会大哥”史某志成为网络名人,之所以成为网络名人主要是因为他神通广大,与蓬莱区公、检、法很多官员交好,在蓬莱地面上被称作“神人”,似乎可以摆平一切,比如打官司“包赢”。
说起打官司,必须先说一说史某志和当地法院法官们的关系。据说,“庄严神圣”的地方法院,普通群众驾驶的车辆是不允许直接开进院内的,但是不知道什么原因,“社会大哥”史某志的座驾可以长驱直入,也许法院的安保系统也认可这位“社会大哥”。
史某志在庭审现场公开扬言“我就用你的钱来对付你!”,可惜庭审法官“耳聋心残”,居然听不出史某志这样的坦白。当然,史某志曾说过“王某啊,一堆海参就搞定了!”,或许法官们海参吃多了上火,造成了短暂的、间歇性的“耳聋心残”,坏了良心。所以,接连的两个涉嫌虚假诉讼案件,史某志都完胜。更有甚者,“一堆海参”把王某法官撑的上头,不顾法律法规和执法者的职业操守,叫嚣“你愿意上哪里告就上哪里告去!”。
史某志打官司“包赢”还在于领导打招呼,有的领导跟史某志是故交,有的领导吃了史某志的海参,喝了史某志的羊汤和面鱼。总之,史某志像钓鱼撒饵一样,让长线鱼钩挂着很多领导的馋嘴,不替他说话就扥扥鱼线,可怜得很。更有某领导告诫某主审法官说“宁肯得罪xxx,也不能得罪史某志”。把法院当成家天下,把法律当成儿戏!
史某志的另一宗官司也是完胜,他在建设兴达公司征地过程中,指派黑恶势力分子故意毁坏南王社区4位班姓村民们15亩多樱桃园,4位村民起诉史某志和兴达公司,结果完败,还搭上了诉讼费。
所以,在山东蓬莱“社会大哥”、“神人”史某志是个很了不起的人物,估计八仙遇到了也要退避三舍,哎!人渣,有些官更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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