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络上“山东聊城上百家小商店被酒鬼花生的商标持有者告上法庭”的新闻引起了一定的关注,2月7日,四川省百世兴食品产业有限公司发布了相关声明:
据悉,四川省百世兴食品产业有限公司是成都一家以加工花生闻名的企业,是酒鬼花生的开创者,也是酒鬼商标的持有者,其商标已使用十五年之久,在行业中深耕多年,四川省百世兴食品产业有限公司历来重视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
在声明中,四川省百世兴食品产业有限公司表明的情况,并非网络上的“钓鱼式诉讼”,而是合法的维权行为,百世兴作为“酒鬼”商标持有者,拥有维护其商标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维权程序符合国家法律相关规定,同时也鼓励销售店家将伪冒产品的供货渠道向百世兴官方举报,加强对生产厂家侵权行为的追究,全力维护消费者与经销商的权益。
究其原因,看似销售店家的行为影响轻微,但实际在道德层面,“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是我国的传统精神文化,在法律层面,法院审判结果证明了百世兴酒鬼花生维权的合法性,我国也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不仅是此次的的四川省百世兴酒鬼花生商标维权一案,据2020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国仅2020年度共办理的维权援助申请就高达3.3万余件。
行业需要发展,首先需要一个良好的知识产权环境做引导,在现代市场的营销中,人们常常把商标比作商品的脸面,商标可以认为是企业在外的代表形象,是消费者选择和信任的直接印象。因此,此次维权事件中销售店家不应该为了销售伪冒酒鬼花生的小利,损害消费市场,对生产经销伪冒产品的生产厂家,更应该坚决打击其侵权行为。正如四川省百世兴食品产业有限公司声明中所述,希望广大消费者、经销商都能积极向其举报伪冒酒鬼花生的供货渠道,加强对“酒鬼花生”产品的辨别。
此次百世兴酒鬼花生维权事件,也反映出现了我国目前存在的知识产权意识较弱的社会现象,知识产权保护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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