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确保数据质量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普查全面质量管理办法》,将普查工作内容纳入常规统计督察,严格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压紧压实普查数据质量责任。地方各级普查机构认真执行普查方案,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岗位责任制和问题追溯机制,选优配强普查队伍,多措并举开展培训指导,组织基层普查人员严格按照普查流程、质量标准进行数据采集与审核,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加强对普查数据的质量监测分析,坚持边普查、边审核、边检查,逐级做好数据审核验收,全面开展数据检查。为检验各地普查工作成效和普查数据质量,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普查登记结束后,组织开展事后质量抽查,对全国31个省(区、市)的249个样本县(市、区、旗)、1099个样本普查小区、2.1万家单位进行登记规范性和主要指标核查。抽查工作采用随机抽样方法,以独立调查的方式进行,从社会招募义务监督员全程现场监督,确保抽查结果客观公正。事后质量抽查结果表明,普查数据填报综合差错率为4.7‰,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
总体来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设计和组织实施科学规范有序,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国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3327.0万个,与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相比,增长52.7%,从业人员42898.4万人,增长11.9%;个体经营户8799.5万个,从业人员17956.4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