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切实加强新修改会计法的组织实施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立法与实施并重,全面履行法律赋予的行政管理职能,切实加强新修改会计法的组织实施,严格落实修改后的各项规定,把新规定、新要求贯穿到会计管理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做好立法工作“后半篇文章”。加强财政部门执法力量建设,提升会计、法律专业素养,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纪检监察衔接,加大对财务造假等严重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法律执行力和威慑力;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注重信息共享和线索通报,提高案件移交查处效率,强化监管合力;密切关注社会反应,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典型经验做法的总结推广,对法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我部反映。
财政部
2024年7月11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曹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