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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白银市爆奇闻 俩法官采信假证枉法裁判被举报

2024-10-25 18:08 来源:网易T|T

  近期有知情者向媒体反映,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法官关某燕和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张某忠,在民事案件原告方白银市某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操弄串通下,制造出一部虚假诉讼和枉法裁判连环司法闹剧,引起社会舆论骂声一片。知情者告诉媒体,这个连环司法闹剧的案号分别是(2024)甘0402民初832号和(2024)甘04民终685号。知情者告诉媒体,该起民事案件审判闹剧的受侵害方是河南宝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为弄清事实真相,日前媒体前往白银市和郑州等地对部分当事人和相关知情者进行访问。

  左图:周建平向媒体反映他们公司被无端起诉和被白银市有关法院法官枉法裁判的相关情况。右图:甘肃中合德业化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显示,韩某霞是该公司的高管监事,她根本就不是河南宝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员工。该爱企查证实,韩某霞在法庭上作证时,她在说谎话作假证。

  

  

  在郑州,媒体见到了河南宝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甘肃区块业务负责人周建平。双方刚寒暄过,周建平就非常气愤地对媒体说:“我们公司之所以会惹上官司,开始我们并不明白,到后来我们才知道都是白银市那边的田某凯和韩某霞在里面搞的鬼,因为这个官司太离谱,疑点太多,给我们公司造成的损失太大,我们公司领导就下决心把这个官司的起因弄清楚。经我们公司和专业人士深入调查后得知,原告白银市某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向法庭提供的证人韩某霞,其真实身份是甘肃中合德业化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高管监事,有其公司在当地工商部门的注册登记为证,韩某霞根本就不是我们公司的员工。韩某霞在法庭上说的全部是谎话,作的全部是假证。经调查我们还得知,韩某霞与田某凯是合作伙伴,他们俩在我们租赁合同所涉车间仓库那一带,是零工们的实际控制人。那一带的业主需要用零工,都由田某凯和韩某霞安排。后来我们还得知,田某凯与甘肃中合德业化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席某军是夫妻关系。”

  “除了用假身份作假证的韩某霞外”周建平接着说,“原告方还物色了另一个证人张某胜。在法庭上,张某胜在法官的诱导下作的也是似是而非的假证。对于韩某霞和张某胜在法庭上故意作假证,配合审案法官枉法裁判给我公司造成的巨大损失,我们将依法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坚决维护我们公司的合法权利。”

  在接受访问时,周建平向媒体提供了他们公司遭遇虚假诉讼和枉法裁判的相关证据资料。

  上三图:《车间租赁合同》(复印件)。右下图:周建平的情况说明(复印件)。

  

  

  

  

  媒体从出租方白银市某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承租方河南宝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车间租赁合同》中看到,“第三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止。第四条租金:该车间年租金为(人民币)120000元/六个月,押金为:2000元,车间租金从2022年11月1日开始计费。第五条付款方式:坚持先付款后用库房的原则,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租金(人民币)120000元。”

  周建平告诉媒体,当初是他受委托代理河南宝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白银市某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车间租赁合同》的。签订合同时,是白银市当地的中间人田某凯拿着合同文本让他签字盖章的,他与车间出租方白银市某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人直到今天也从未见面,相关事项都由田某凯在操弄。

  周建平对媒体说:“《车间租赁合同》签订后,我们公司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该交的钱我们交了,该做的工作我们做了,合同将到期时我们及时撤离了。按照常理和逻辑,双方就此该两清了,可万万没有想到,在我们完成合同约定8个月后,竟突然冒出来一个幺蛾子,原车间出租方白银市某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堂而皇之地在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把我们给起诉了。从庭审现场和相关资料中,可以非常明显地看出,一审原告向法庭提供的证人张某胜和韩某霞,都是经过原告精心物色,精心策划和培训的。但由于是无中生有作假证,因此,其证言前言不搭后语,漏洞百出,让人又气又笑!其中,张某胜在证言中多次使用‘好像是’,‘反正是’……这些模棱两可不确定性的证言,也被一审法庭法官给采信了!更荒唐的是,原告白银市某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向法庭提供的证人韩某霞,其身份本身就是假的,其证言也纯粹是在说谎。”

  上图: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2024)甘民初832号民事判决书(复印件)。

  

  

  

  

  周建平接着说:“我们租用白银市某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车间仓库,合同将到期时我们就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停用并撤离了。在我们撤离后可能有其他人在使用那个仓库,但无论如何也不能把别人

  用他们仓库的账算到我们头上啊!在我们停用那个车间仓库,撤离八个月后,出租方设局到法院起诉我们,再额外地向我们要钱,他们这样做太离谱,太过分!白银市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认为我们是外地人好欺负,于是他们就有意在我们身上打创收的主意。他们为了讹诈我们公司的钱财,竟不顾良心道德,费尽心机物色两个假证人,让这两个假证人说谎话作假证,目的是通过勾结法官打赢官司,讹我们公司的钱。他们这么作太昧良心,太缺德了!更令人痛心和气愤的是,如此这般的伪证人假证言,竟都被一审二审法庭法官给采信了!”

  

  

上三图:河南宝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诉状(复印件)。

  

  “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周建平很气愤地说,“一审法官关某燕和二审法官张某忠,在法庭上不问青红皂白,根本就不听我们实事求是的辩解,有意采信原告方提供的虚假证据,昧着良心枉法裁判,把我们公司致于败诉之地。由此可知,原告白银市某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老板与审判法官,与那两个作假证的伪证人,还有那个没有在法庭上露面露姓的中间人田某凯,他们在背后都干了些什么,都做了什么交易,可想而知!”

  

  

上三图:河南宝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代理律师的代理词(复印件)。

  

  周建平接着说:“我们国家现在从上到下反贪反腐败的力度都很大,风声很紧,白银市白银区法院法官关某燕和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张某忠,之所以敢于冒着被判刑的风险进行枉法裁判,不言而喻,这俩法官与官司受益方白银市某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背后肯定有故事,否则,凭这俩法官的法律观念和聪明智慧,他们致于要冒枉法裁判有被追究刑责的这个风险吗?”

  上图:河南宝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刘律师,对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2024)甘0402民初832号民事判决书进行法律评析。

  

  为了更深入的了解(2024)甘0402民初832号和(2024)甘04民终685号民事案例的相关情况,媒体还专程访问了河南宝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代理律师和法律顾问。一刘姓律师告诉媒体,这起民事诉讼案件的案情根本就不复杂,但被一审原告和其证人给搞复杂了。还有,在此案开庭公开审理中,没有公开露面显形的中间人田某凯,根据已发生的事实和存在的证据来推断,他应该是一个背后推手,是本审判闹剧的隐形受益者。如果要深究深查的话,他的马脚肯定会爆露出来。

  刘律师还告诉媒体,白银市某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凭空起诉河南宝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这个民事案件,从现有的事实证据就可以断定,这是一个典型的虚假诉讼案。审理法官有枉法裁判的嫌疑,如果深究的话,涉案法官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

  媒体在白银暗访时,有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者向媒体反映,他们当地法院之所以会判河南宝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败诉,一是地方保护主义在作怪,二是白银市某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已与某些法官串通好的,三是私心特别严重的田某凯从中拱火,目的是操纵白银市某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通过虚假诉讼讹诈河南宝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讹诈成功后,他可以从中分得一杯羹。还有那两个在法庭上作伪证的张某胜和韩某霞,白银市某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给他们都作了事成后的重金承诺。

  为了多侧面的了解案情案性,媒体还着意请教了数位知名律师和法律专家,律师和法律专家们在仔细查看判决书和了解案情后,都不约而同地认为,白银市某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起诉河南宝联科技有限公司的官司,是一起典型的虚假诉讼和枉法裁判案。这些律师和法律专家们,都建议受侵害的河南宝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进行举报,追究虚假诉讼和枉法裁判制造者的刑事责任,让执法犯法者得到应有的法律惩罚。

  

  

  

上四图:河南宝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实名举报信(复印件)。

  

  媒体在调查访问期间,河南宝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负责人马先生联系到媒体,他说:“白银那边的法院7月份已经将我们的银行账户冻结并将款项划扣,按法律规定至此就应该解封我们的银行账户,但他们将款项划扣几个月后,仍然不将我们的银行账户解封。在他们违规违法的情况下,我们公司和我们的代理律师多次与白银法院法官联系,请求他们依法办事,解除冻结事宜,但法官不予理睬。由于白银法官枉法裁判和不作为,已给我们公司的经营带来灾难性的后果。因银行抽贷,造成我们应付款项无法正常支付,因无法按约定付款而造成我们违约,合作伙伴无法承受长期违约,导致我们公司生成多起诉讼,就这样形成了我们公司难以承受的恶性循环。现在我们公司无法进行正常经营,公司员工工资社保已经拖欠数月,使公司的形象受到严重影响。所有这些,都是白银那边法院法官枉法裁判所造成的。现在是法治社会,无论是谁,包括白银法院法官,如触犯法律,违法犯罪,都应该受到法律的追究,承担法律责任。白银那边的法院法官串通不良分子搞虚假诉讼,制造枉法裁判,罪责难逃!”

  当媒体报道将成稿时,从河南宝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那里传来重要消息。该公司负责人告诉媒体,为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利,为严肃法律,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对于支持虚假诉讼,实施枉法裁判的白银市有关法院的法官关某燕和张某忠,日前他们已经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进行了实名举报,并且他们还联系了多家媒体将跟踪报道。

  编后语:

  警惕执法犯法者污染法律水源

  看过前沿工作人员发回的上述报道,编者震惊不已。报道所提涉事法官的审案态度和处案心机,让编者心中五味杂陈。为慎重起见,在写本语前,编者又反复审看报道所述民事判决和仔细了解案情,对于该案审判法官的所作所为,编者真是无语!

  英国著名哲学家培根曾说:“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培根的这段话,形象地说明了不公正审判所造成恶果的严重性。法院法庭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社会公平正义能不能得到维护,法官是最关键的当口。也就是说,公平正义能否得到真正的维护,法官起着关键作用。如果法官能够依法审案,依法判决,公平正义则能够得到维护。如果法官枉法审案和裁判——污染法律水源,公平正义就无从谈起,更不要说得到维护了。报道中所述甘肃白银市那两位被举报的涉事法官,其所作所为经查核如形成污染法律水源的事实时,即构成枉法裁判罪,依法那两个法官是要被判重刑的。

  我们天天喊依法治国,天天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怎么依法治国?怎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编者看,治标必须得先治本,如同培根所说,如果水源受到污染,水流必定会肮脏。因此,要依法治国,必须得从源头上治起,先从执法者治起,先从法官治起。如果执法者知法犯法,何谈依法治国!如果法官枉法裁判,公平正义就无从谈起!

  要谈依法治国,要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必须得警惕执法犯法者污染法律水源,决不能让受污染的执法犯法者再度污染我们社会主义法治的水流。只有这样,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链接:https://www.163.com/dy/article/JFBQEV4R0525ADMJ.html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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