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优化激励措施。要引导企业根据《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人社厅发〔2021〕7号),突出对技能要素和技能创新攻关的激励导向,建立体现技能人才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的薪酬分配制度。对一线生产技术岗位,企业可结合实际设置技能津贴、带徒津贴、专项特殊津贴等。对核心技术岗位、关键工序和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可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等薪资分配形式。在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关键环节中,探索推行“工程师+高技能领军人才”的团队合作模式,推动科技创新研发与生产实践紧密融合。要建立健全柔性流动机制,鼓励掌握核心生产工艺的高技能人才通过兼职、服务、项目合作等方式更好发挥引领带动和辐射效应,稳定并壮大制造业技能人才队伍。